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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安排加班加班费怎么计算


信息编号:22766 查看次数:1279
发布时间:2013/6/14 10:15:11 最后更新时间:2013/6/14 10:15:1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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