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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认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信息编号:22755 查看次数:1091
发布时间:2013/6/14 9:11:25 最后更新时间:2013/6/14 9:11:2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解答: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认定为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劳动合同法》则认定无效。
    可见《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情形,更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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