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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哪些事项信息编号:22733 查看次数:1090 发布时间:2013/6/14 8:46:10 最后更新时间:2013/6/14 8:46:1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中,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自主约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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