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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都可以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


信息编号:22099 查看次数:1135
发布时间:2013/1/22 10:55:36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2 10:55:3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能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对这类有服务期的合同,可以同时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则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对这类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该限制,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约定劳动者的违约金。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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