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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期间是否需支付员工工资?


信息编号:22039 查看次数:936
发布时间:2013/1/18 11:07:23 最后更新时间:2013/1/18 11:07:2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如果企业停工原因并非是因职工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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