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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


信息编号:20930 查看次数:849
发布时间:2012/11/9 11:10:1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9 11:10: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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