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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信息编号:20582 查看次数:780 发布时间:2012/10/17 15:00:4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0/17 15:00:4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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