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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让职工加班.合法吗?信息编号:19499 查看次数:1655 发布时间:2012/8/9 11:22:50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22:5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工作时间制度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过程中生产效率以及安全的重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因此,企业不能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让职工加班,即便订立了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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