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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有扶养义务吗?


信息编号:22499 查看次数:1188
发布时间:2013/3/19 15:52:18 最后更新时间:2013/3/19 15:52:1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兄弟姐妹之间是存在扶养义务的,但这扶养义务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兄、姐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未成年的弟、妹时,如果兄、姐有负担能力,则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
      也就是说,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条件为: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弟、妹是未成年人。
      3、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兄、姐就对弟、妹负有扶养的义务。
      而弟、妹需要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
      2、弟、妹有负担能力。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弟、妹就需要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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