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大杂烩 |
可否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信息编号:22261 查看次数:856 发布时间:2013/2/5 10:15:50 最后更新时间:2013/2/5 10:15:5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夫妻中的一方可以起诉破坏其家庭的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法律实践中也不支持。 法律只规定因为夫妻一方婚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夫妻中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
|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