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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一方尽到赡养义务能分遗产么?


信息编号:22249 查看次数:1550
发布时间:2013/2/5 10:06:17 最后更新时间:2013/2/5 10:06:1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要求继承对方的遗产。若一方对已逝对方的父母尽了扶养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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