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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绝让儿子做亲子鉴定法院会如何处理?


信息编号:22133 查看次数:845
发布时间:2013/1/24 15:42:56 最后更新时间:2013/1/24 15:42:5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民法院会支持丈夫一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丈夫向法院起诉确认和儿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的,妻子方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会支持丈夫的主张,确认丈夫和儿子期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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