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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补发欠薪,单位可自行代扣个税?


信息编号:22005 查看次数:2592
发布时间:2013/1/17 10:03:45 最后更新时间:2013/1/17 10:03:4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法院判决时应以生效的法律文书即判决书为依据,即用人单位应按法院判决书确认的实际金额向职工支付欠薪,而不应自行以代扣代缴个税的名义向职工支付少于判决书规定金额的工资。而对于个税的缴纳,职工应在拿到全额欠薪后,自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手续。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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