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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的股票市值应以何日为准?信息编号:21577 查看次数:1246 发布时间:2012/12/10 12:59:47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10 12:59:4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股票作为遗产继承时,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因股票过户与市值无关,所以公证时无需过问股票的市值。继承者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办理,只需证明自己对该股票有继承权即可。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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