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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该怎么办?信息编号:21527 查看次数:1277 发布时间:2012/12/7 9:13:51 最后更新时间:2012/12/7 9:13:5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如果所立数份遗嘱都已办理公证手续,那么这些遗嘱的公证效力是相等的,应从时间的先后上来决定它们的最终效力。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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