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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律实务相关问题的分析1


信息编号:21332 查看次数:2734
发布时间:2012/11/23 17:02:53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23 17:02:53
所在地:全国各地
电话:4008551088 手机:18810880670
详细描述:
    李新刚在天天乐酒楼举办生日宴会,席间李新刚去二楼上厕所,该酒楼厕所地面年久失修,又湿又滑,李新刚摔倒在地,多处骨折。
      请问:李新刚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解答:李新刚的损失应该由酒楼承担责任。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经营者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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