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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犯罪人?


信息编号:21257 查看次数:2715
发布时间:2012/11/22 11:11:1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22 11:11:1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第四项第五项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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