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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信息编号:21182 查看次数:1663 发布时间:2012/11/21 13:47:15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21 13:47:1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使人受到损害但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包括:(1)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受害人过错,包括侵害人无过错和受害人、侵害人共同过错;(3)受害人同意,即受害人同意加害人实施能给自己造成损害的行为,则加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4)第三人过错,即因为第三人原因致使受害人受到损害的:(5)意外事件,是指不是因为当事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因为偶然发生的不可预知的损害;(6)正当防卫;(7)紧急避险,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多是可以减少损失的赔偿,但也有免除责任的情况。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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