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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


信息编号:21135 查看次数:1604
发布时间:2012/11/19 8:54:17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19 8:54:17
所在地:全国各地
电话:4008550188 手机:18810880670
详细描述:
    被帮工人的抗辩事由为:(1)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2)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致使帮工人受到损害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此种情况下,由帮工人向侵权行为人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但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帮工人可以要求被帮工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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