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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第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信息编号:21069 查看次数:1728 发布时间:2012/11/15 11:23:59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15 11:23:5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I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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