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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信息编号:21011 查看次数:1078
发布时间:2012/11/14 10:26:4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14 10:26:4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退房是解除合同的一种后果。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情况主要有: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3、开发商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的情况;
    4、无法得到贷款(即指公积金贷款);
    5、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10、银行贷款没有批准。
    以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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