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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可以审理行政案件吗?信息编号:20848 查看次数:1484 发布时间:2012/11/6 11:02:56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6 11:02:5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由此可见,行政案件的审理,只能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以及人民法庭均无权审理行政案件。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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