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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勒索财物,偷盗婴幼儿的构成什么罪?信息编号:20825 查看次数:1806 发布时间:2012/11/6 9:56:38 最后更新时间:2012/11/6 9:56:3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严。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偷盗婴幼儿以达到勒索财物目的的,以绑架罪论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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