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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外地施工遇工伤咋选择仲裁起诉管辖地?信息编号:20649 查看次数:1068 发布时间:2012/10/19 11:25:38 最后更新时间:2012/10/19 11:25:38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我是一名农民工,每年初,我们县的许多农民都与本地的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建筑公司派往全国各地施工。近几年,陆续有一些同乡因工受伤。由于各地赔偿标准不同,大家对应该在哪里解决争议认识不一。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起诉来解决。不过,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可以在哪里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关于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到哪一家法院打官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除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外,法律和司法解释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权。先行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自由选择,可以从赔偿标准的高低、解决争议的方便程度等方面考虑。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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