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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属遗产?


信息编号:20635 查看次数:1225
发布时间:2012/10/19 11:12:2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0/19 11:12:2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来看,死亡赔偿金不应认定为遗产,该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并不属于前六项中任何一项,至于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也未将死亡赔偿金列为遗产。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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