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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留心要发票 防患未然留证据。信息编号:20531 查看次数:2344 发布时间:2012/10/16 10:56:3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0/16 10:56:3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发票是商品购销中销货方为购货方出具的购销凭证,载明商品的售出时间、物品名称、数量、价格。发票是最常用的商事法律凭证。购物不开发票,给消费者日后留下了隐患,比如在包修、包退、包换“三包”期间找商家解决问题,却因无发票证据而引发争端。本来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却由主动变得被动无奈,应该享有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因产品质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电器伤害、食物中毒等诉诸法律,举证时发票是重要的证据,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消费者万万不可掉以轻心。发票是财产保险确定保额的依据,保期内一旦发生索赔,又是确定损失的凭证。财产价值几何,既要看实物,又要看发票,才能合理赔付。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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