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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讲的九项不良行为的六项。


信息编号:20494 查看次数:1027
发布时间:2012/10/15 11:08:34 最后更新时间:2012/10/15 11:08:3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财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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