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大杂烩
 

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应作如何处理?


信息编号:20378 查看次数:1109
发布时间:2012/9/29 10:01:40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9 10:01:4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它的运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根据此规定,对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宣布其当选结果无效;②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③用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