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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分割丈夫的一些财产吗?信息编号:20341 查看次数:962 发布时间:2012/9/28 11:33:02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8 11:33:0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我与丈夫结婚快10年了,现在想离婚,他不同意协议,只能选择法律诉讼了。 1年前,我从祖母名下过户了一套房子,还花了几万块购买。由于当时手头没钱,从婆婆(丈夫的妈妈)那儿借了2万块钱支付房款,同时给婆婆写了借据,并写明了是用于购买这套房子的钱,现在钱没有归还。落款是署的我个人的名字。 我丈夫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存款,所以不存在对他的财产分割。结婚以后也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鉴于现在我想离婚,需要了解这套房产将会如何判决分割?我有权分割丈夫的一些财产吗?
答:如你是在与你丈夫婚后才从祖母名下过户所得是一套房子产权,这酒是你婚后受赠所得。我布置当时你与你祖母有没有协议?你祖母是不是送给你一个人的?若是,则这套房子的产权是你一个人的,你丈夫不得分割你的房子。至于你提到的其他一些咨询由于所表述的情况不清楚,无法为你做出解答。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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