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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在责任与赔偿分离,那么如果是对方全责,也要赔偿吗?最多会陪多少啊?信息编号:20336 查看次数:2967 发布时间:2012/9/28 11:12:43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8 11:12:4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回答如下,供参考: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至于应当赔偿多少,法律授权各地方人大制订具体的执行标准。上海的赔偿执行标准,正在修订中。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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