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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罚?刑罚有哪些种类?信息编号:20306 查看次数:1470 发布时间:2012/9/28 8:51:42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8 8:51:42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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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刑法》第33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法》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此外,《刑法》第37条规定了几种非法刑罚的处罚方法,即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如何追究责任? 造成重大事故,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说,都不是故意犯罪,但是,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有时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刑法》根据责任事故发生场所、领域的不同,规定了几种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犯罪,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刑法》规定,对于犯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教育教学设施重大事故罪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分两个档次,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要重,《刑法》规定对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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