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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有“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是否有效?


信息编号:20271 查看次数:2845
发布时间:2012/9/27 10:27:45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7 10:27:45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⑴劳动合同中“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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