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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怎样的方式进行公布?


信息编号:20176 查看次数:1403
发布时间:2012/9/25 11:15:40 最后更新时间:2012/9/25 11:15:4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规范性文件应当采用统一的形式和文号,可以以政府令、部门令的形式,也可以单独编制仅供规范性文件使用的一种文号,以区别于政府其他文件。为了扩大规范性文件发布范围,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政府令的形式予以发布,建议在陇东报上予以公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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