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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信息编号:19852 查看次数:1109
发布时间:2012/9/11 11:29:31 最后更新时间:2012/9/11 11:29:3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所解决的赔偿范围,仅以被害人所受到的物质损害为限。而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损害,比如因强奸或者侮辱而受到的精神损害,则并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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