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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为委托人做什么?信息编号:19846 查看次数:3393 发布时间:2012/9/11 11:24:11 最后更新时间:2012/9/11 11:24:1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
详细描述: |
答:审查起诉阶段是指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的那个阶段。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做的事情主要有三种:(1)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而对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只有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才可以查阅等;(2)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以便于更好地为他们辩护:(3)律师可以调查取证。如果要调取证人证言,必须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如果要向被害人一方提取证言,则必须经过检察院或法院同意,而且还必须经被害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提供的证人同意。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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