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回收站 >> 过时文章
 

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吗?


信息编号:19601 查看次数:1335
发布时间:2012/8/13 14:01:23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3 14:01:2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自然人或法人设立公司的目的之一是营利,如果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则失去了企业存在的意义。我国《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和第7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