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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自行涂改会计凭证的误差,符合法律规定吗?


信息编号:19588 查看次数:1674
发布时间:2012/8/10 14:46:39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0 14:46:3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中的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会计凭证中的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账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会计凭证,对日常大量、分散的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并经过会计处理,为经济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会计法》第14条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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