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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吗?


信息编号:19580 查看次数:2042
发布时间:2012/8/10 14:39:51 最后更新时间:2012/8/10 14:39:5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公司法》第111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此可见,股东是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但是必须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议。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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