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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占有人因维护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费用能否要求权利人返还?


信息编号:19496 查看次数:3748
发布时间:2012/8/9 11:20:03 最后更新时间:2012/8/9 11:20:03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物权法》第243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必要费用的返还问题上要区分占有人是善意占有还是恶意占有,只有善意占有人方可要求必要费用的返还。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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