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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可以和华侨一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吗?


信息编号:19478 查看次数:1384
发布时间:2012/8/9 10:59:02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1:32:46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我国《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说明我国法律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国籍并没有规定,只规定了人数以及在中国境内的住所要求。所以,只要符合上面法律规定的条件,中国公民是可以和华侨一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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