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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信息编号:19472 查看次数:1305
发布时间:2012/8/9 10:53:30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1:28:3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入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
    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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