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回收站 >> 过时文章
 

投资者因为虚假信息披露而遭受损失,该向谁索赔?


信息编号:18613 查看次数:1786
发布时间:2012/7/2 14:02:40 最后更新时间:2012/7/2 14:02:40
所在地:整个北京市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凡是认为自己因为虚假信息披露而遭受损失的投资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证券法>第69条的规定,承担责任者包括以下四类:(l J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2)发起人或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3)证券上市推荐人:(4)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直接负责人:(s)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5/17 8:40:07 加多宝广药法庭激辩争红颜
    2013/5/9 9:10:24 关于举办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实务培训的通知
    2013/5/3 8:31:39 云南临沧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缴毒
    2013/4/22 9:08:49 灭门案嫌犯去世留百万拆迁款受害人分文未得
    2013/4/16 16:24:41 公司法相关知识问答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