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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债券时可以有哪几种选择?


信息编号:18596 查看次数:1741
发布时间:2012/7/2 13:39:49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2:27: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公民在购买债券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种:
     (l)考虑流转的安全性或效率时,可以选择记名公司债券或不记名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第157条和第161条的规定,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该种债券安全性高,但转让麻烦,效率较低。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该种债券流通起来省时、快捷,但安全性较低。
     (2)考虑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以在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中选择。购买参加公司债券,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的分配。购买非参加公司债券,则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
     (3)考虑是否可提前赎回,可以选择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或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对于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则是只能一次性地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考虑发行债券的目的,则可以在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及延期公司债券中选择。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改组公司债券则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延期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考虑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可以选择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或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是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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