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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利用亏损结转进行纳税筹划?


信息编号:18583 查看次数:1676
发布时间:2012/7/2 13:24:16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3:19:49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的规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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