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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求法院帮忙收集证据吗?


信息编号:18492 查看次数:295
发布时间:2012/6/26 11:10:10 最后更新时间:2012/6/26 11:10:1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l)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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