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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债务人的确切地址是不是就不能起诉了?


信息编号:18392 查看次数:271
发布时间:2012/6/20 15:51:21 最后更新时间:2012/6/20 15:51:2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不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所以,即使不知道被告确切的地址法院也是可以受理的。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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