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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吗?


信息编号:18378 查看次数:3011
发布时间:2012/6/20 14:01:37 最后更新时间:2012/6/20 14:01:37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25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答:根据我国《宪法》第34条和《选举法》第3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不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则需要看他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则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如果没有被剥夺,那么尽管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样可以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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