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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的,承包该土地的人也享有地役权吗?


信息编号:17468 查看次数:2199
发布时间:2012/6/1 12:19:34 最后更新时间:2013/4/11 14:50:21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是的。根据《物权法》第162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二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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