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


信息编号:13375 查看次数:988
发布时间:2011/11/11 9:34:50 最后更新时间:2011/11/11 9:34:50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第十二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5/17 8:40:07 加多宝广药法庭激辩争红颜
    2013/5/9 9:10:24 关于举办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实务培训的通知
    2013/5/3 8:31:39 云南临沧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缴毒
    2013/4/22 9:08:49 灭门案嫌犯去世留百万拆迁款受害人分文未得
    2013/4/16 16:24:41 公司法相关知识问答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