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泰律师事务所 >> 临时存放 >> 大杂烩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如何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信息编号:11462 查看次数:1015
发布时间:2011/8/2 10:11:14 最后更新时间:2011/8/2 10:11:14
所在地:北京四环内
电话:010-51652816 手机:
详细描述:
    商标法解释:第十九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如何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2009-04-21

      商标法解释:第十九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如何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第十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解释】本条是关于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如何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的规定。
      商标法总则中规定,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的注册。同时还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若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申请注册商标,可以说这种注册申请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第一步,是首要的程序。
      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向商标注册的主管部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这是商标注册不可缺少的书面文件,而且要规范地填写,也就是规范地提出申请,即本条所规定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项规定说明了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商品分类表是很重要的,必须对其有所了解才能正确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同时这项规定也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了解商品分类表的基础上填报商标注册申请,明确提出在哪一类商品上要求取得商标专用权,并详细填报商品名称。下面对商品分类表进行介绍,便于读者参考。
      由于可以使用商标的商品成千上万,服务品种也不断增加,有的由同一生产经营者提供,有的由不同生产经营者提供。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所有建立商标制度的国家均规定,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含服务)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因此制定商品分类表成为必然。商品分类表主要根据商品性能、用途、原料、生产工艺、服务性质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归类,以此为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机关检索、审查、管理注册商标提供依据。各国原先自行制定商品分类表,但是由于国家间存在经济和文化差异,自行制定的商品分类表已不能适应有关商标事务的国际交往。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一个由多国共同签署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应运而生,其宗旨是在国际间建立一个共同的商品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并保证其实施。目前已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该分类表。我国于1988年起采用该国际分类,于1994年加人尼斯协定。本条所称“商品分类表”指的就是该国际分类。实践证明,采用该国际分类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商标管理水平,有利于统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商品及服务项目分类,有利于商标所有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开拓国内外商品市场。该分类表共有42个类别,其中商品34类,服务8类。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二类主要包括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主要包括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牙粉。
      第四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剂,蜡烛,灯芯。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兽药及卫生用品,医用营养品,婴儿用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物制品,杀真菌剂,除莠剂。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我要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会员评论
      评论载入中...
    该用户最近发布的5条信息
    2013/8/22 11:17:39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政策中的条款冲突怎么办
    2013/8/22 11:16:54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两大目的是什么
    2013/8/22 11:15:52 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成本吗
    2013/8/22 11:14:40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2013/8/22 11:13:37 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要给劳动者补偿吗
    最新发布的信息 More>>
    法律工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首都律师 北京市司法局

    个税精灵 五险一金计算器

    税后工资计算器

                             >>>更多

    来访路线
    来访路线:      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北北京朝阳区四惠京通大厦南门b2区2层106室
    © 2005-2022 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3033005号-4 律师网站建设